一、民法典中多長時間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民法典對多長時間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規定,而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試用期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首先,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
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再次,對於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勞動者你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可知在法律中規定了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話,是需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樣可以透過合同這一法律形式明確雙方的權益義務,避免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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