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補償分段計算的標準是什麼?

辭退員工補償分段計算的標準是什麼?

一、辭退員工補償分段計算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因爲公司原因需要辭退員工補償需要看公司原因是否爲過錯原因,公司是過錯方的,員工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按照一年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補償;公司不是過錯方的,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需要按照離職程序辦理離職。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勞動者不加班可以辭退嗎?

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企業不能認爲職工不加班就違反廠規廠紀或勞動合同,進而以此爲由予以辭退。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般會被認定爲違法行爲,需要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向勞動者做出相應的賠償,而這個賠償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員工被辭退的原因有很多種,員工不能隨隨便便不問原因就辦理離職手續。辭退前員工應該收到辭退的通知,雙方有效溝通之後再決定是否補償或賠償。公司在用人方面也應該慎重考慮辭退員工的弊害,減少公司的人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