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惡意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法人惡意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工齡和被辭退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可以單方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員工被惡意辭退申請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1份;委託律師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證複印件各1份。
5、證據清單。
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公司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辭退員工,但是,如果惡意辭退員工,員工可以透過勞動仲裁恢復和公司的勞動關係,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被公司惡意辭退的,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被辭退以後的一年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