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沒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雙方沒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雙方沒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告知公司負責人電話,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爲,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爲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用人單位應當爲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於違法行爲, 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單位有違法行爲的情況下,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爲仲裁。

二、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裏的一個月我們俗稱爲“寬限期”,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的任何一天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兩倍工資了。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意思表示不真實。

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只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的,此時用人單位就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內爲我國的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並且也是要繳納社會保險的,如果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並且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的情形,勞動者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