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1、爲經濟補償是按照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且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爲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者被違法辭退怎麼維權
(一)跟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延續合同。只要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已屆期滿,勞動都有權提出將勞動合同延期至退休。
(二)申請勞動仲裁。
1、申請人應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勞動合同書等有關材料,並預交仲裁處理費。
2、申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後,應向仲裁機構提供聯繫地址及電話,等待處理結果。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1、申請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後,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申請強制執行
裁決生效後,一方不執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勞動仲裁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需要寫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個人不會寫的,可以委託律師來寫。
經濟補償是按照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且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以上是關於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的問題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隨時諮詢本站網專業的律師團隊,爲您解答疑惑,讓您能夠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哈爾濱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