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別要求包括:
(1)訂立合同期限應在2年以上;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必備條款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外,還包括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0)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11)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爲了避免勞動關係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2、與接受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中必須約定:
(1)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2)派遣期限;
(3)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
(4)違反協議的責任。
3、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其他義務:
(1)不得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由於勞務派遣具有臨時性,因此,在沒有用工單位需要派遣勞動者時,勞動者可能面臨“無業”狀態,該條規定則是爲了保證勞動者在“無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勞動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因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致使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