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肇事逃逸是否屬於工傷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肇事逃逸是否屬於工傷

一、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肇事逃逸是否屬於工傷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只有職工不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才屬於工傷。所以,職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司機逃逸的,如果經交警認定對方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就屬於工傷,否則就不是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果肇事者未查獲,應當先要求工傷賠償;待查獲肇事者後,還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二、不構成肇事逃逸的情況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繫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爲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資訊,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的話,如果當事人不是事故責任人或者主要責任人的話,是可以被認定爲工傷的,當事人可以先行申請工傷認定,經過相關部門鑑定評級之後要求賠償,之後肇事者被抓獲之後還可以向肇事者要求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