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長多長時間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而具體最長多長時間,沒有作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該續簽: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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