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員工辭退如何補償

一、三期女員工辭退如何補償

三期女員工辭退如何補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賠償,標準爲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三期內的女員工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被辭退?

女職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並非都不會被辭退的。對處於“三期”內的女職工,《勞動合同法》嚴格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非過失性解除或經濟性裁員,但並未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過錯性解除。

處於“三期”的女職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仍然有權依法解除: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懷孕女職工如果符合過錯性解除的相關法定條件,用人單位仍有權依法解除。

三期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辭退的,對於違法辭退三期女職工的行爲,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計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不夠一年的但是達到半年的按照一年來計算,工作年限不夠半年支付半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