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措施

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措施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首先要進行現場處理,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應該馬上把車停下來,不要隨意挪動,以保護現場,搶救受傷的人員和財產的時候應該表明位置,同時立即報警,等待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警察來;周邊人羣應該及時給予幫助,在第一時間撥打120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2交通事故處理中心,並且明確告知發生交通事故的地點。

公安機關在接到交通事故的報案之後,應該馬上派人趕往交通事故的事發地點,搶救受傷的人和財產,對現場進行檢查,收集相關證據,儘快採取措施恢復交通,以免造成長時間的擁堵,影響交通秩序。

公安人員在勘察的過程中,當事人應該積極配合的向公安機關表述事故發生的過程,不得隱瞞和欺騙,其他知道事情經過的人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的情況。

交通事故中如果發生逃逸的情況,交通警察應及時追緝。在追緝逃逸者或者搶救傷員的緊急的情況下,交警可以使用單位或者個人的交通和通訊工具,用後應該立即歸還;如果發生的損壞的情況,應該修復或者折價進行賠償。

公安機關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對發生事故的車輛、物品、實體、以及當事人的精神狀況,道路的狀態等等,應該根據需要及時的指派的人員甚至聘請具有專業技能的人進行檢驗和鑑定,並出具書面結論。公安機關在調查的過程中需要檢測或者鑑定,有權利將交通事故中有嫌疑的車輛、牌證和有關人員的證件進行暫時的扣留,但是在檢驗或者鑑定之後應該立刻歸還給相關人員。

事故中有人員受傷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或者車輛的所有者及其所在的單位應該先預付醫療費用,公安機關也可以指定一方先預付,在結案之後按照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如果責任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沒有辦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的車輛。

在實行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的地區內發生了交通事故逃逸的情況,由當地的保險公司預付受傷人員在搶救期間的醫療費用,死者的喪葬費。公安機關抓到逃逸者之後,保險公司可以向逃逸者包括其單位或者是車輛的所有人追索費用補償

在現場處理之後要公安機關會進行責任認定,在公安機關明確交通事故是怎麼發生的之後會根據當事人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爲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和作用來認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可以分爲全部責任(也就是全責)、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如果有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現場,毀滅證據導致沒有辦法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那他就要付全部責任。如果有人有報案的條件沒有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導致沒有辦法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那他就要付全部責任。

在責任認定之後之法機關根據當事人應該負有的責任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各當事人也可以對交通事故中的損失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