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發生車禍需要進行屍檢?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越來越強,小汽車已經成爲各個家庭的必備出行交通工具,但是隨之而來的也是事故的不斷髮生,因爲種種原因,每年發生在全國各地的車禍不計取數,其中關於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件中,怎麼去認定死者的死因,事故當事人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關於這個問題,比較的沉重,但這裏要確切的回答如果因車禍導致的死亡,那麼一定是要屍檢的。

爲什麼發生車禍需要進行屍檢?

那麼在我國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大大小小的交通事件不計其數,可以說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小的車禍現場可能是輕微的擦掛,而重大的交通事故現場可能就是致人死亡。

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發生時,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經過初步勘察,定損後,如果事故當事人雙方對死者的死因有懷疑,懷疑對象可以是是否飲酒後駕車,精神疾病的突發等因素,或者是辦案人員認爲有必要進行屍檢的前提下,經過死者家屬的同意簽字後,可對死者進行屍體檢查,以便於查清楚事件真正的原因及爲後續的稍後善後工作做準備。

但是在我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件中,不妨存在有刑事案件的發生或者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比如故意傷人,撞人等事件,像這樣的事件下,公安機關或者執法人員有權直接進行死者屍體檢查,不需要經過家屬或者相關流程手續後再進行死者屍體檢查,這樣對案件的偵破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也透過上訴的死者時間報告出具專業的死者實踐報告說明書,確定本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安案件中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對事故當事人,責任人等應該承擔什麼樣子的法律責任,後續怎麼善後,賠償,公示等,這些都爲案件的偵破結案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