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駕照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交警扣駕照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交警扣駕照期限是多久?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交警是因檢驗、鑑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駕駛證的,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駕駛證,如果是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駕駛人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爲而扣留駕駛證的,扣留時間就要根據具體的違法行爲來確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鑑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二、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駕駛證嗎?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駕駛證,主要有以下情形:

1、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5、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駕駛證的;

7、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扣駕照是屬於交警所擁有的權利,但對於扣留駕照也是有時間限制性的,一般會針對於不同的案件來進行處理,除了有構成犯罪的情形之外,一般扣留駕照的時間都不能太長, 所以,對於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