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事故定義是什麼

我們知道,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所造成的人員、財物等損失事故。交通事故分爲機動車事故與非機動車事故。那麼,什麼是機動車事故呢?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詳細介紹具體內容。

機動車事故定義是什麼

一、機動車事故定義

機動車事故是指車輛一方爲機動車的在道路上執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者物件損失的事故。機動車中有各類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是用發動機或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衚衕、里巷、廣場、停車場等供公衆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車輛行駛的爲車行道,供人通行的爲人行道。與道路成爲一體的橋樑、隧道、輪渡設施以及作業道路用的電梯等通統包括“道路”中,作爲道路附屬設施。

二、什麼是機動車

機動車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動力裝置,可以單獨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駛,並完成運載任務的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輪式專用機械車和掛車等。電動車如果時速、重量超標的話,也可能歸爲機動車範圍。

三、機動車事故的責任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所以,在機動車事故責任中,對於機動車之間的,按照過錯比例承擔責任,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採取過錯推定原則,機動車要承擔責任。如果是非機動車或行人的責任,並且機動車已經採取必要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