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葬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傷葬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當中喪葬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根據上述規定,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爲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過訴訟程序時,即視爲事故責任人所在地。

其計算公式爲:

喪葬費賠償額 = 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於喪葬費的規定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待遇。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過去,以死者家屬爲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爲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爲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僱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準最簡明,也最方便。

交通事故產生的喪葬費在我們國家的道路交通法當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說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情況發生我們就應該按照我們國家規定的賠償標準來進行賠償,其中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發生在外地案件由外地法院進行審理,那麼計算方式應該按照外地職員平均工資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