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一、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是監護人在沒有盡到監護義務的情況下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責任承擔方式就沒有明確法律依據了。而且小兒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不管司機有沒有過錯都要賠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財產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監護人的職責: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二、小孩出交通事故的原因

小孩容易發生車禍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在發生車禍的事件中,小孩子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專家認爲這主要與小孩的特點有關。

1、衝動。

一般來說,孩子容易衝動,當看到空當時,想急於透過,而把家長教育的注意事項全忘了,他們會突然穿過馬路。

2、多動。

小孩子天眭活潑,走路不是一步步,而是蹦蹦跳跳,或快速奔跑,過斑馬線也是這樣,很容易被過往的車輛颳着或碰着。

3、恐慌。

小孩子看到一些現象後,容易受到恐嚇而出現驚慌,導致情緒失去控制。

4、判斷。

小孩子的判斷力弱,而成人可以同時注視兩三件事物,從而對情況作出正確判斷。

5、聽力。

小孩子大多不能正確辨別聲源來自哪裏,會判斷錯誤,以致發生慘劇。

6、交通意識不強。

小孩子交通意識不強,對一些意識詞彙不敏感,不知道它們的意義何在。

7、綜合素質差。

成人可以左右兼顧,而孩子卻不能,所以,他們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而通常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幾點:

(1)路面原因。

路面太窄,崎嶇不平,或車輛擁擠。

(2)車輛原因。

車本身有各種故障。

(3)人爲原因。

駕駛技術欠佳,酒後駕車,不繫安全帶,不遵守交通規則。這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佔發生車禍的九成以上。

(4)管理原因。

交通指揮失靈或落後,交通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徹底等。

事實上,我國絕大多數的民衆腦海當中對於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就忽略掉了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大多數人都理所應當的會要求撞到小孩的司機去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上儘管也有相應的規定,但是,最後履行賠付的不會是小孩的監護人,仍然是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