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監護人責任是指什麼呢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權被不法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證被監護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保證其財產不受不法侵害。爲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分其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證被監護人的身心發育和成長;
6、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未成年人監護人責任是指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