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買房監護人有什麼責任

未成年人買房監護人有什麼責任

一、未成年人買房監護人有什麼責任

未成年人買房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違背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於未成年人民事能力不足由監護人帶來購買的行爲。要提交購房人(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果監護人只有一個,還須提供經公證的監護人證明書,證明其唯一監護人資格。備齊以上資料後,就可前來市國土房管局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不過由於未成年,不能辦理貸款按揭手續,只能全款購買。

二、哪些人有監護人的資格

父母過世或缺乏監護能力時,由下列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請法院裁決。不可以未經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決。

法院以上述作爲指定監護的順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則由他們優先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過世,則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擔任監護人,依此類推。但若前一順序中有監護資格的人沒有監護能力或對監護人明顯不利的,法院可以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三、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怎麼辦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當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遺囑的方式爲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員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員以外的人擔任監護人。只要該項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這種指定應受到法律保護。

未成年監護人的責任就是要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等。未成年是可以購買房產的,只要有監護人的協助。不過監護人是不可以隨意處置未成年人的財產,除非是爲了被監護人的可以享受到教育或者是醫療等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