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職責相關法律有什麼?

一、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職責相關法律有什麼?

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職責相關法律有什麼?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與權利及臨時生活照料措施】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爲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監護人的法定職責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

被監護人出於民事行爲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和職責予以保護。

(二)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三)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所代理進行的活動領域不限,較多地表現爲諸如買賣、租賃、借貸等財產性質的活動,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質的民事活動。

二、未成年犯罪監護人承擔什麼責任?

未成年犯罪監護人在某些情況下,是需要承擔所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法律上規定的不良行爲、嚴重不良行爲,或者爲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爲、嚴重不良行爲提供條件,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罪給他人造成損害,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監護人,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監護人具有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未成年人犯罪,在某些情況下,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存在監護人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情形,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監護人處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