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職責有哪些?

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職責有哪些?

我們的父母,就是我們的法定監護人,是我們的第一監護人,他們不僅生了我們養了我們,但是在法律層面上,他們還有另一種身份,就是監護人的身份,監護人是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的 ,對於他們來說有監護我們成長的義務等。那麼小編就詳細的解釋一下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職責

一、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民法通則》第18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違背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2、最高法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條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0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爲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爲。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6條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爲監護。

6、《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7、《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爲,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職責需要保護監護人身體的健康這個是最基本的,而且還要照顧監護的生活,這個也是非常的有必要的,在監護人的監護之下,纔不會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都是祖國未來的花朵,他們的教育,成長都對祖國的未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