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連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如今開車出行成爲人們回家或出去遊玩的最好選擇,但是這種選擇帶來的危險也是巨大的。春節期間,高速路上多車相撞的事故舉不勝數,最嚴重的四十多輛車相撞在一起。那麼當我們的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這種對於連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清的情況時,要怎麼辦呢?下面,本站爲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要根據不同的情形進行劃分,比如如果是大車與小車相撞引發交通事故通常責任較重一方爲大車的駕駛者。如果是車與行人相撞如果行人未違反交通規則那麼造事車輛將會負起全部責任。從法律上講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指交通部門處理處理交通事故時對雙方責任比例的認定,包括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二、公安機關劃分交通事故的依據

發生交通事故後,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依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的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以及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公安交管部門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時,經依法審查後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是如果有相反證據能夠推翻的除外。

三、確定當事人責任的原則

確定當事人責任的原則是: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5、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其責任;

6、當事人一方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總體來說,關於連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要比普通的交通事故複雜一些的,必須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和各種因素進行分析,才能明確事故責任屬於哪一方,無法在短時間內得出結論。如果您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連環交通事故,請一定要立刻報警,並保留好現場,不要破壞,以免由於證據丟失影響責任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