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預約合同風險有哪些

二手房預約合同風險有哪些
律師解答:賣家毀約、拖欠費用等。律師解析:二手房預約買賣合同有什麼風險
1、當下樓價上漲,買家如想防止賣家毀約不賣,可交足額定金或約定高額違約金,提高違約成本。但定金或違約金不得高於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2、爲避免交樓前業主存在拖欠費用等現象,你需要籤一份交房保證金協議,約定從定金中扣除一萬元左右的保證金。在查驗傢俱、電器完好,水電、物管等費用繳清,鑰匙交接完畢之後,再退還保證金。
3、賣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監管未拿到手爲由毀約賣樓,所以預約買賣合同中應註明“交由第三方監管即視爲賣方收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