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違約賠償金額是多少?

買賣不破租賃違約賠償金額是多少?

一、買賣不破租賃違約賠償金額是多少?

如果租賃合同一方違約的,應當依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透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爲一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爲違約賠償。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二、哪些情況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並不是所有情形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以下這些情況,是不該原則限制的:

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此外,如果租賃物所有人被宣佈破產,法院在依法處置破產財產導致租賃物權利主體變更時,通常也被認爲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除了以上情況,在以下兩種情況出現時,新房東也有權要求原租客騰讓房屋:如果原房東與租客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在租賃期內房屋的產權發生變動,租賃合同將於產權變更之日終止。那麼房屋透過買賣產權完成變更後,原房東和租客的租賃關係就結束了,此時新房東有權要求租客搬走。

綜上所述,出租中的房子被賣掉後,在租賃期限內,租客有權繼續租住房屋,這是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具體體現。如果一方違約,對方可以主張違約賠償,數額按照實際損失,實踐中通常採取一個月租金的辦法,這樣容易計算,防止糾紛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