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違約金賠多少?

買賣不破租賃違約金賠多少?

一、買賣不破租賃違約金賠多少?

買賣不破租賃,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如果房東解除租賃合同,則有權提起訴訟要求違約金賠償的。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爲租賃物的所有人爲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合同中約定,雙方協商一致,違約的一方向對方支付100%月的違約金。此處100%月是一個月,應當指一個月的租金。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合同。

若出租人堅決要收回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在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的同時,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可以包含裝修費用、中介費用、搬家費的費用。

二、租賃合同中雙方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爲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間,由於房產所有權的變化,不會影響原租賃合同的效力。如果新房東不履行義務,將房子收回的,構成違約,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張違約責任賠償,基本是一個月租金。如果造成其他損失,還可以提出具體的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