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過世房子繼承過戶需要多少錢?

一、配偶過世房子繼承過戶需要多少錢?

配偶過世房子繼承過戶需要多少錢?

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登記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登記費用;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 2萬元的公證費用 500元合同印花稅 100元的登記費 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房產繼承首先需要公證,再根據房屋面積,房屋價值等計算房屋繼承費用,還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和房屋贈與比較起來而言,費用可以說更低。

二、 遺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在當代社會繼承公正是非常重要的,因爲房屋價格比較高,所以法律當中也明確的規定了,必須要透過繼承公證的方式才能夠完成房屋的過戶手續的辦理,通常情況下是按照房屋價值來進行計算公證所需要的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