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取證承租人轉租證據

取證承租人轉租可以蒐集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或居委會的次承租人的登記證明。出租人只要證明房屋不是由承租人在使用就完成了舉證任務,然後,再由承租人來證明第三人使用不是非法轉租而有合法使用的理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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