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只有房產證的房子買賣怎麼公證
民法典對只有房產證的房子買賣怎麼公證沒有規定,而公證法規定,對房屋買賣進行公證的,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要提交房產證、買賣合同等材料。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透過以上內容可以知道,民法典對只有房產證的房子買賣怎麼公證沒有規定,而對房屋買賣進行公證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要提交申請書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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