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進行產權登記;
三、契稅稅率及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複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爲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四、注意事項: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申請登記材料,並根據不同登記申請就申請登記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登記房屋是否爲共有房屋、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請登記材料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其他有關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
房屋登記機構認爲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