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人遇到一房數賣情形誰才能最終購得房屋

買房人遇到一房數賣情形誰才能最終購得房屋
在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且合同均爲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爲買受人。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已經實際合法佔有房屋的爲買受人。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佔有房屋。應當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後、是否辦理了網籤、合同成立的先後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買受人。
4.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