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被業主打傷該如何處理

保安人員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執行工作任務受到傷害的,可以認定爲工傷,可以找所在物業公司申請工傷賠償。如果受傷比較輕的話可以找侵權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情節嚴重,業主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被業主打傷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