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土地證合一證件名稱

兩證合一叫房地產權證。我國有的城市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經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所有證”兩證合一了,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兩證合一,統稱爲《房地產權證》。以下是業主自辦《房地產權證》的流程,僅供參考:
1、帶齊資料到當地財政局開單交契稅。
2、到當地房管所開單交測繪費、登記費(到指定的銀行憑單交費),以及開確權費通知單、服務費通知單,將確權費通知單和服務費通知單交給發展商,以供發展商匯款。
3、發展商匯款後通知業主,再由業主將已交費的確權費通知單以及已交費的測繪費、登記費單據交到房管所。
4、所需證件資料:《商品房買賣合同》(買方存)正本、身份證複印件、購房發票、完稅證明/辦證證明、契稅票、已交費的確權通知單、已交費的測繪費、登記費單據。
5、等待出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五條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房產證土地證合一證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