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給小三購房可以要回房屋嗎

出資給小三購房可以要回房屋嗎
出資購房款給小三購房,贈與的標的是購房款,而非房屋,因此,不能要回房屋。那麼可以要回購房款嗎?答案是可以要回購房款,理由是:有配偶者贈與給小三購房款的贈與行爲系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爲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因此該贈與合同的效力是無效的,合同無效的,已經履行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那麼誰能要呢?出軌者系無效贈與合同的贈與方,其是否有權要求返還呢,答案是出軌者無權要求返還,因爲出軌者給付出資的行爲構成不法原因給付,所以,只有出軌者配偶纔是適格的權利主體和原告主體,出軌者配偶系不當得利債權人其有權請求小三返還購房款。當然,如果贈與的是房屋,同樣是前面的解決思路,由出軌者配偶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返還房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