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購房合同要注意什麼

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了購買合同之後,由於某些原因想要解除購房合同。在解除購房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詳細的介紹注意事項。

解除購房合同要注意什麼

解除購房合同要注意什麼:

一、解除購房合同要注意什麼?

(一)在簽訂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後,購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在雙方簽訂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買賣雙方必須按合同條款履行合同。如果開發商違約,並符合合同中有關退房的約定,購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擔責任,還可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沒有違約,購房者想退房,在沒有取得開發商同意的情況下,可能會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違約責任並沒收定金。

(二)辦理退房合同註銷要繳納哪些費用?

1、辦理退房合同註銷須收手續費,按建築面積收取。

2、辦理預售證需10個工作日,辦理增減名、退房、轉讓需要五個工作日。

還要提醒購房者注意,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爲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此外,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後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鑑定過程,然後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後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複雜。

二、簽訂二手房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第一: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核實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

房產也是騙子的重要目標,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也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找人卻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因此,業內人士稱,二手房購置必須確保簽約主體是合法房主,有權進行房屋的買賣。

第二: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

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註明房屋基本資訊,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資訊須按產權證上註明的爲準。業內人士稱,尤其是建築面積,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真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這些都需註明。對賣方來說,最重要的是標明付款時間,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註明。不能模糊的口頭約定。

第三: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

二手房因爲是處於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暖氣,有線電視等,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這些費用如何交接,什麼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後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第四: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和房屋過戶期間因爲各種原因雙方都存在違約的變數,不少人購房時基本就只注意房款,過戶等問題,而忽略了違約的可能性,因此購房合同必須要寫清楚各種違約的負責主體,違約的賠償具體數目等,這樣纔能有效約束違約行爲。所以必須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簽署正式的購房合同,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確定,這些可以在後來確定時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後期的一些麻煩。

第五: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瞭解。

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在這裏,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爲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爲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註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第六:購買二手房,房子的現狀須在合同上加以註明。

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爲準,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時候去看的房,在這過程中誤以爲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現狀,包括屋內的家電傢俱,合同中雙方必須約定好是否留存傢俱家電,必須有所註明。以免引起糾紛。

以上就是關於解除購房合同要注意事項的介紹。如果您想要解除購房合同,一定要仔細認真看看上面的注意問題,千萬不要因爲解除合同而支付大筆的違約金,這樣損失慘重。您還有任何的問題請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爲您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