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名字順序跟購房合同順序不同

房產證名字順序跟購房合同順序不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證上名字的順序有講究嗎

一、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可以由兩個兩個以上的產權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話,則是共有產權人,產權人的名字沒有前面和後面的區別,不是登記在前面的佔所有權的比例就高,登記在後面的佔所有權的比例就低,我國《物權法》規定,共有產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產權證上面會明確標明比例份額,而不是以產權人名字登記的前、後順序來確定產權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