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工辭職流程

事業單位合同工辭職流程
事業單位合同工辭職流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的,只需要提前需要通知即可,具體情況爲:

1、正常履行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准。

2、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作爲勞動都只需要的前3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准。操作步驟:

1、提交辭職申請

2、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3、結算離職工資

4、取得離職證明及相關手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寫辭職信就離職。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爲,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爲你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另外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爲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