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多可拖欠工資多久

公司最多可拖欠工資多久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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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多久獲得賠償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根據根據勞動法規定: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違法的,一旦存在違反勞動法中的情況你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直接走人。按照原本辭職時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資已經違法,辭職後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