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責任人不服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責任人不服怎麼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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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

您好,針對您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責任人不服怎麼辦問題解答如下:

關於“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這一問題,作出如下解答: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複覈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並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複覈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複覈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覈結論。複覈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啓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複覈程序終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覈後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複覈,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複覈過,並且複覈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