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
您好,針對您的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問題解答如下:

1、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爲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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