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怎麼辦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怎麼辦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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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者,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以上條款可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立案標準應包含兩大條件。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爲。由以上條款可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行爲人有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是構成本罪的關鍵。此處必須同時符合兩點:其一,要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即干擾和破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或人民團體正常的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秩序;其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必須是以聚衆的方式實施的,即糾集三人以上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擾亂。至於擾亂過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2、聚衆擾亂社會秩序,必須是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方能構成本罪。情節嚴重,實踐中一般可從擾亂時間的長短、聚衆人數多少、擾亂的對象的性質和侵害後果是否嚴重等予以認定。

以上內容是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立案標準,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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