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健在財產繼承

關於父母健在財產繼承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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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房產怎麼繼承

這個時候還不發生繼承的法律效力。因爲我國《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