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證據有哪些
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一般提交如下證據:1、書面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包括工資條、銀行對帳單、工資領取簽字表等)
3、社保繳費證明
4、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6、“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7、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8、考勤記錄
9、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10、能夠證明仲裁申請事項的其他證據材料。
此外,能夠證明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業務檔案、介紹信,以及往來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爲證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