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司兼併

我們經常聽說公司兼併,那麼公司兼併是什麼呢?它和公司的合併分立是一樣的嗎?小編將在本文爲您講述關於公司兼併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公司兼併

 企業兼併的規範

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兼併辦法)第1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企業兼併,是指一個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失去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一種行爲。不透過購買方式實行的企業之間的合併,不屬本辦法規範。”

我國企業兼併的主要形式:

1、兼併辦法中規定的兼併方式

兼併辦法第4條規定,企業兼併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承擔債務式,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併方以承擔被兼併方債務爲條件接收其資產。

(二)購買式,即兼併方出資購買被兼併方企業的資產。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併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併企業的淨資產作爲股金投入兼併方,成爲兼併方企業的一個股東。

(四)控股式,即一個企業透過購買其它企業的股權,達到控股,實現兼併。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規定的合併方式

公司法第184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方式。

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規定的兼併方式

證券法第78條規定,上市公司可以採取要約收購或者協議收購兩種兼併形式。

由此可見,在我國法上,公司合併是企業兼併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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