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強制執行

農民工討薪強制執行
農民工討薪

農民工討薪找勞動監察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


1、先協商


先爭取協商解決。協商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要聯合起來,可以選出代表協商;


要主動亮出證據,並注意透過錄音等方式儲存協商記錄;


講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處罰。


2、找工會申請調解


如所在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可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


請注意,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必須由工會代表擔任!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工會職責所在。遭遇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前往工會幫扶中心、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工會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時,工會還會提供專業法律援助。


3、找政府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登入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直接前往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時要注意:


拖欠工資行爲須是2年內發生;


查清隸屬關係,到單位所在地的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書面材料要說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說明被拖欠工資的事實和要求足額支付工資等投訴請求事項。


如果不會寫投訴書面材料,也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經投訴人確認無誤後按手印。


4、申請仲裁


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在,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闢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欠薪爭議案件優先受理、開庭;及時裁決、結案。


5、打官司


分三種情況:


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闆和單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


申請時要提交:


①身份證明材料;


②經濟困難的證明;


③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現在有許多黑心得工地爲了工廠的利益不擇手段,經常會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一般農民工都不採取一些不合常理的手段討薪,比如爬塔,自殺等等,這些行爲都是不合法的行爲,可能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農民工討薪應該採取正當合理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