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途徑有哪些?

每快到春節的時候,總是有些老闆或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不懂法律的農民工們總會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可以透過哪些正確的途徑去討回自己的薪水,所以往往走上違法之路,得不償失。農民工討薪途徑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爲您做詳細介紹。

農民工討薪途徑有哪些?

一、先協商

先爭取協商解決。協商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聯合起來,可以選出代表協商;

2、要主動亮出證據,並注意透過錄音等方式儲存協商記錄;

3、講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處罰。

二、找工會申請調解

如所在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可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

請注意,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必須由工會代表擔任!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工會職責所在。遭遇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前往工會幫扶中心、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工會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時,工會還會提供專業法律援助。

 三、找政府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登入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直接前往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時要注意:

1、拖欠工資行爲須是2年內發生;

2、查清隸屬關係,到單位所在地的監察機構投訴;

3、投訴書面材料要說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4、說明被拖欠工資的事實和要求足額支付工資等投訴請求事項。

如果不會寫投訴書面材料,也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經投訴人確認無誤後按手印。

四、申請仲裁

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在,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闢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欠薪爭議案件優先受理、開庭;及時裁決、結案。

五、打官司

分三種情況:

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六、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闆和單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

申請時要提交:

①身份證明材料;

②經濟困難的證明;

③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七、求助社會、媒體的力量

切不可採取過激方式討薪,這樣容易使矛盾激化,討薪者很可能拿不到錢甚至自己還違法犯罪。

八、相關法律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討薪小知識

1、收集有關證據,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完成任務記錄等可以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據。

2、拿到這些憑據後,就可憑這些憑據與用人單位負責人交涉,要求對方支付本人應得的工資報酬。

3、如果該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剋扣工資,就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自己將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投訴提示:凡發生在建築企業的工資拖欠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據及時向區建設局建築工程管理處投訴;凡發生在非建築企業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證先到企業所在鎮鄉(街道)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以下簡稱勞動服務站)投訴,也可直接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4、農民工工資無異議且工資數額明確時,農民工可以持欠條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當法院判決或支付令生效後,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有勞動爭議,就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文章總結了多種農民工討薪途徑,如果遇到討薪情況,可以根據以上討薪途徑的順序來進行解決。先試着與用人單位協商,再找工會代表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找政府投訴,若有爭議可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以進行民事訴訟,打不起官司的農民工可以申請免費法律援助。如果您對農民工討薪還有其他問題,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宿遷律師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