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非全日制用工辭退

勞動法非全日制用工辭退
什麼是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爲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工資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