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和名譽權的區別

姓名權和名譽權的區別
姓名權和名譽權的區別
1、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權利,是公民作爲民事主體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權利。
2、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3、兩者的區別在於:適用對象與範圍不同,法律依據(法源)不同。
一、姓名權是公民的專屬權(公民有姓名使用權、姓名變更權、姓名決定權、姓名選擇權)。
二、名譽權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名望聲譽(社會與公衆評價)。也就是說,一個公民、一個法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