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誰

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誰
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誰
發包情形下的損害賠償訴訟主體是發包方、承包方。
車輛所有人以發包的形式將自己對車輛的支配權交給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賃費,仍然是執行利益的歸屬者,承包方發生交通事故,發包方也要同承包方和和承包方一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