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爲是否是事實行爲

侵權行爲是否是事實行爲
侵權行爲是否是事實行爲
侵權行爲是事實行爲。
事實行爲,也指非表意行爲,是指當事人在主觀上並沒有發生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但一旦實施該行爲即在客觀上產生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爲。
侵權行爲,是因違反民法規定,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