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是事實行爲還是法律行爲?

一、履行合同是事實行爲還是法律行爲?

履行合同是事實行爲還是法律行爲?

是法律行爲

法律行爲是指能發生法律上效力的人們的意志行爲,即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形成的一種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在社會生活中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最經常的事實。

事實行爲是指行爲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爲。事實行爲分別包括:無因管理行爲、正當防衛行爲、緊急避險行爲以及侵權行爲、違約行爲、遺失物的拾得行爲、埋藏物的發現行爲等。

二、民事法律行爲和事實行爲的區別

事實行爲,是指行爲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爲。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事實行爲分別包括:無因管理行爲、正當防衛行爲、緊急避險行爲以及侵權行爲、違約行爲、遺失物的拾得行爲、埋藏物的發現行爲等。

民事行爲是民事法律行爲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爲、無效民事行爲、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爲、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爲,不包括侵權行爲、違約行爲、無因管理行爲等事實行爲。

1、事實行爲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爲其必備要素;民事行爲以意思表示爲必備要素。

2、事實行爲依法律規定直接產生法律後果;民事行爲依據行爲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

3、事實行爲只有在行爲人的客觀行爲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生法律規定的效果;民事行爲的本質在於意思表示,而不在於事實構成。

4、事實行爲的構成不要求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民事行爲以行爲人具有民事行爲能力爲生效條件。

民事法律行爲還有事實行爲的區別包括事實行爲是確定的行爲,而法律行爲是一種意志的行爲,事實行爲必備要素不是意思的表示,而法律行爲的必備要素是意思的表示,可以按照行爲人的意思內容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