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的辦理條件

暫住證的辦理條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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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1、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託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