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瑕疵履行主要有哪些後果

合同瑕疵履行主要有哪些後果
合同瑕疵履行主要有哪些後果
由於存在的瑕疵能否補正的不同,導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後果也有所不同。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夠補正
當債務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夠補正時,其法律後果爲:
債權人有權拒絕接受有瑕疵的履行,並要求債務人補正。此時,債權人不負受領遲延的責任。因補正標的物導致債務人遲延履行的,債務人應負遲延履行的責任。如果因債務人補正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務人應負責賠償。
當債務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或提供的勞務不符合約定時,債權人有權依據情況要求債務人減少價款或者報酬。標的物雖能補正,但補正對債權人已無利益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請求損害賠償。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
但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於主物。債務人能補正而不補正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強制債務人補正。但依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執行的除外。
2、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補正
當債務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補正時,債權人有權拒絕受領標的物,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損害賠償。
當然,債權人也可以在受領後,要求債務人降低價格或者酬金。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